财务简介
部门职能
1.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《会计法》、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》、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,保护学院资金、财产的完整。
2.根据学院发展规划,统一编制学院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草案,对全年预算的执行、控制、结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,保证预算的顺利实施。
3.加强对全院财力的宏观调控,设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,集中财力,努力提高办学经费的使用效益。保障教学、科研、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。
4.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,认真做好会计科目的设置、会计凭证的填制、会计业务的审核、会计账目的记录、往来款项的清理等核算工作,统一对外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,保证资料的完整、准确、真实、可靠,为学院决策提供信息。
5.编制年度决算报告,对学院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公正地做出客观、准确、真实的分析和评价。
6.积极宣传国家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,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,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,逐步完善学院财务运行机制。
7.负责学院各类经济合同的管理并对经济合同实施全方位动态管理。
8.负责全院收费、项目申报,参与设备政府采购的申报、审批和招投标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学院资产、重大项目(贷款项目)资金的管理工作。
9.负责对学院其他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,监督检查其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。
10.按照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配合学院档案管理部门,做好会计档案的存档、清理和销毁等工作。
11.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资产管理简介
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18年3月,根据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需要,成立资产管理处,作为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归口管理机构。
资产管理处将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本着全心全意为全院教学科研服务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,不断强化管理制度建设,严格规范管理程序,加强队伍建设,提高管理效能,为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部门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、法规,制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二、负责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、招标、分散采购、合同拟定、验收等工作。
三、负责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帐,做到帐帐相符、帐卡相符、帐实相符。管理学院固定资产信息系统,充分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,保证信息安全,努力提升管理水平,提高管理效率。
四、负责学校入账管理、产权登记、资产清查和相关统计报表等日常工作,研究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,保证国有资产安全。
五、负责学院资产清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,实现对学院内国有资产时实跟踪,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,资产合理配置,闲置资产调剂,组织闲置资产共享工作,办理资产的调拨、处置、对外捐赠等报批手续。
六、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统计工作,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,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,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、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。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